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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暨省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2024年04月28日来源 |

各单位、部门:

为总结、展示近年来学校教育科研领域取得的优秀研究成果,树立精品意识,调动教师教育科研积极性,以高质量教育科研成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

1.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

2.本届评奖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并分别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3.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限额要求,前40项获奖成果将推荐参评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要求

1.每人只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校级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1.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成果负责人登录学校“教学研究成果管理平台”,在“项目申报”—“教研评奖”栏目下选择“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在“相关文件”中点击“新增”上传,文件须为PDF格式,且单个文件不大于5M)。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13日。申报内容参见附件1。

2.上传系统材料要求

(1)成果原件

论文、著作、决策咨询类成果的PDF扫描件。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著作类成果需另提供成果原件2份,其中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2)相关支撑材料

包括成果转载、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课题立项”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等;“成果获奖”提供获奖证书;“转载引用”提供佐证,如中国知网检索页,含被引、下载次数等;“示范推广”提供佐证,如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等情况;“被采纳以及社会影响”提供被采纳证明、重要会议报告、重要媒体报道以及其他相关评价等。

请规范上传的佐证材料文档命名,文件名分别为“成果原件”“课题立项”“成果获奖情况”“转载引用+示范推广”“被采纳及社会影响”。上述文件中,除“成果原件”为必须上传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有则提供,没有则可以不提供。

3.纸质材料

(1)申报书

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成果负责人下载打印纸质版《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A4纸单面印制、左侧装订,1式3份,并由所在部门盖章。

(2)部门汇总表

各部门提交《校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1式1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电子版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上传至541012329@qq.com,文件夹以“部门名称+评奖”命名。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3日15时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院(办公楼207室)。请各部门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艳 刘潇

联系电话:86908296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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