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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育教学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来源 | 教务处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发挥优秀教学团队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队伍老中青相结合,促进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育教学创新团队评选及管理办法》,现开展教育教学创新团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以系、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中心等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以课程、系列课程、专业为建设平台,在长期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教学团队。鼓励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学院、教研室),实行跨学科组合。

二、评选条件

(一)团队组成。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专兼职教师比例、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成员均承担本领域一线教学任务。团队一般由5—10人组成。

(二)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坚持教学一线的在岗教师,具备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及领导能力,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能够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长期致力于本领域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能够针对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保证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名教师只能担任1个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积极改革教学模式,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团队近五年来至少满足以下项目中的四项:

1.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设成果(如特色专业、一流专业等);

2.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成果;

3.获得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金课、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在线开放课程、学科育人示范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课程、校企合作课程等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5.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新秀、教学名师、技能名师等荣誉称号;

7.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8.在推进就业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专业近三年一次就业落实率在85%及以上;

9.其他能够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

(五)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曾承担各级规划教材的编写任务,或团队近五年来曾编写过一定数量的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

(六)社会服务。能够依托团队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七)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教学团队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能够为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三、评选层次及数量

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分为重点建设和培育建设两个层次。原则上,重点建设团队评选不超过10个,培育建设团队评选不超过5个。

四、名额推荐

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由学院(部)先行建设,限额推荐。每个学院(部)可推荐1—2个,其他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推荐指数1个。

五、申报材料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加盖公章;

3.佐证材料,一式1份。

以上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上报。电子版分别以“学院+团队名称+推荐表”“学院+团队名称+汇总表”命名。一个文件夹整体打包,以“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1515904580@qq.com。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4时。

地点: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杨迪、姚丽亚。

联系电话:19500399427、18686481107。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