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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来源 | 教务处

  各学院、中心: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工师字〔2023〕11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校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不断加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发挥其示范和指导作用,使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要求。中心应当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二、基本条件:

1.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实验教学体系完备,实验教学方式方法特色鲜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有承担国家和地方教学改革的能力;具备开放共享的条件,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2.拥有一支由高水平教师队伍,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校内外师资顺畅流动,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

3.具有充足实验教学条件,人员与场所相对集中;具备优良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近3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三、申报要求

1、填报《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附件1)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各单位于9月13日前纸质申报表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58331697@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校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联系人:何建(凯旋校区行政楼213室);

联系电话:13504312378。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