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监理项目已由吉发改【2016】59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谈判项目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监理招标项目
2.2 项目规模: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65.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79万平方米。
2.3 谈判项目范围:临时用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施工内容为43号杆T接设备、环网柜(一进三出)一台、箱式变电站800KVA一台、箱式变电站630KVA一台的设备安装及配套接地保护等措施,电缆YJLV22-3×240mm2埋地穿管敷设1118m(含配套电力电缆头和中间接头),电缆YJLV22-3×95mm2埋地穿管敷设1060m(含配套电力电缆头和中间接头),高速公路下穿顶管施工50m,挖沟槽土方1528m3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
2.5 计划施工工期:48日历天。
2.6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按相关要求及工程专业情况自行拟定,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岗位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17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6)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监理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7)(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4月 7 日 13 时 30 分,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
联系人:张柳
电 话:0431-878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