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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5日来源 | 人事处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全员考勤制度。坐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及擅自离岗;非坐班人员须按时参加学校及院系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并按时到岗。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做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二、规范请假审批流程

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外,出于个人原因不能工作,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按学校规定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教职工应认真填报《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流程须规范,材料须齐全,并及时上传至人事处考勤管理系统。请假类别、准假时间、批准权限、销假手续等相关内容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吉工师字〔2023〕52号)。

三、严肃考勤工作纪律

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各单位、部门应如实记录教职工考勤情况,严禁漏报、瞒报、不报。教职工迟到、早退、串休、出差、请假、脱产学习、旷工等均应记录备案。部门考勤员和负责人要认真核实请假事由的真实性,并对请假申请给出审批意见。对知情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责任。

人事处将协同相关部门,采取上下班时段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督查,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