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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万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2012年—2015年)

2012年11月29日来源 |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将长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到实处,把“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充分挖掘我市人才智力优势,将“大学城”打造成“创业城”,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制定“长春市万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实施“全民创业,振兴长春”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2—2015年,三年力争扶持1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建成大学生创业园(扶持基地)30个,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建立创业实训基地30家;开发、征集创业项目4000个;培养、选拔大学生创业导师200名;培训创业人员5万人;每年政府投入专项扶持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间组织20场巡讲,针对大学生自我认知与规划、自信心、主动性、团队精神、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等多个方面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政策体系完善、领导机构健全、服务平台畅通、创业氛围浓厚的整体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业型人才培育工程

1、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组建长春市大学生创业导师队伍,培育具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以在校大学生和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为主要群体,开展全方位创业培训,把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培训课程分为创业软能力培养、创业前指导、政策宣传解读、创业中期培训等系统的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由政府给予培训补贴。

2、大学生创业实训。依托市内各创业园区、扶持基地、大中型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实训基地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通过专项创业培训、预孵化培育、信息化模拟创业平台等形式,让大学生学习企业运营过程。进入基地的大学生至少进行15天的实训,由政府给予实训基地补贴。

3、大学生创业大赛。每年举办一次,参赛选手为在长创业大学生和创业项目拟在长春落地的外地大学生。主办方向获奖个人及团队发放项目扶持资金,并优先向长春市各类创业扶持基地推荐。

4、大学生创业就业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20场巡讲。为大学生提供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满足需求的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二)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在2011年长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在工商注册、税收减免、高新技术扶持、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租用等方面制定翔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拟于2012年9月22日起正式实施。

(三)大学生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1、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建立政府所属相关部门,县(市)区、开发区两级公共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万名大学生创业起到保障作用。创业服务平台由大学生创业扶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业扶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证照办理、税收减免、项目推介、担保贷款、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等全方位服务,各服务平台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创业帮扶专场活动,通过平台日常服务与专场对接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网络体系。

2、大学生创业园(扶持基地)。3年内建立大学生创业园(扶持基地)30个,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团市委,14个县(市)、区、开发区,发挥职能优势,结合地域特点,每家建立大学生扶持基地至少1个。可在原有创业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功能,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可支持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闲置楼宇、特色街路等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大学生创业园(扶持基地)。

3、校地合作互动平台。3年内在长38所高校全部建立“长春市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联络站”,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开展情况调研、创业引导、项目推介、创业者选拔、校企对接、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大学生创业资金支持工程

1、大学生创业相关资金扶持。长春市扶持企业类的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倾斜。指导并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国家、省、市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长春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长春市战略新型产业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经审定可采用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等方式,重点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扶持。

2、大学生创业融资服务。引入风险投资机构,重点扶持科技成果转化、专利发明和科技含量较高的创业企业。

3、大学生创业金融担保。引入社会担保机构,为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机构由领导小组评估审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长春市万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任务,形成良好工作机制。要建立万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随时解决各种问题。要将创业资金的投入、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创业服务的质量、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作为衡量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重要指标,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做好大学生创业宣传工作,树立创业典型、导师典型、扶持机构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成果,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业文化,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

长春市万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