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参加的校外实习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践教学安排
停止一切形式的实习实践活动,待疫情稳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二、已经在企业实习学生的监管
1.各学院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院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院 长、书 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成 员:分院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实习指导教师
2.开展每日零报告制度。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每天做好学生身体状况的统计工作,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 相关学院要派专人与家长和学生进行沟通,采取自愿原则,对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相关学院要协调实习单位派专人协助做好学生的防控及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关心学生的健康及生活状况,指导学生切实严格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相关学院副书记、辅导员要建立学生微信群,经常与家长沟通,与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同时做好学生心理疏导等工作。
5.实习学生要学生严格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在宿舍保持隔离,不外出不聚会,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不恐慌不传谣,每天定时测量体温,随时与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切实保证个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6.相关学院要做好提前返回学生的服务及保障工作,保证学生返回途中的健康安全,学生返回后要居家封闭观察14天,确定无任何症状后再参加其他活动。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