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对2017年度全市高校在“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获得多项荣誉。
我校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艺术学院副院长孙嘉伟、校报编辑室主任王宇被评为“优秀个人”,党委宣传部部长武德峰、传媒学院副院长于巍、外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赵春阳、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陈思民、高新校区管委会综合科科长杜群英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武德峰还被评为“十佳思政工作者”,汽车工程学院汽车服务工程1543班排孜来提·努尔买买提获“十佳大学生”提名奖,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1441班陈禹龙、艺术学院工艺美术1442班胡美玲、机械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541班朱永强、传媒与数理学院汉语言1541班郭靖、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1441班朱大享被评为“优秀大学生”,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1541班、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541班、机械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1541班被评为“文明班级”,外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被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食品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董娅、服装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郭凤臣被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电气工程学院4公寓310寝室、经济贸易学院物流1731班新男生公寓306寝室、高新校区工商管理学院男生公寓525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高校文明杯”竞赛是长春市委宣传部、市高校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在长高校之间的竞赛活动,是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杯赛”活动之一。长期以来,我校积极参与该项活动,屡获佳绩,2017年度竞赛活动中我校又获得多项荣誉,这是对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将激发全校师生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改革与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