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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度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5年05月16日来源 | 高等教育研究院

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提升相关专业教师参与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更具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以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标准为导向,聚焦基础教育领域关键问题,通过系统培育提升教师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引导教师深入探索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等方向,组建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教学改革团队,通过项目立项论证、中期检查、成果打磨全流程管理,推动培育成果在教学改革实践中落地见效。

二、培育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紧扣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标准,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等基础教育关键领域,集中资源攻关,确保选题兼具前瞻性与实践价值,契合基础教育改革趋势。

强化培育,系统推进:构建“选题论证-过程指导-成果打磨”全链条培育机制,通过专题培训、定期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提升教师研究能力;依托跨学科团队协作,整合多方资源,强化项目创新力与竞争力。

突出实效,以用促优:坚持“研究-实践-推广”闭环管理,推动培育成果深度融入教学实践,在真实场景中检验优化;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实现成果价值最大化。

三、申报要求

成果要求:成果依托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术学、学前教育等基础教育相关专业,反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突出育人导向,注重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有效推进基础教育理论创新,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基础教育领域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主持或深度参与过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在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发表过相关学术成果,能够统筹推进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请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2)及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541012329@qq.com。

联 系 人:郭淑颖 王春艳

联系电话:86908296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