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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专家库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2026年05月14日来源 | 高等教育研究院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家库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水平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享受正高待遇的长聘副教授)。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成员;

(6)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相关负责人;

(7)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专家更新要求

已注册在库的专家,重点更新以下内容: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所获荣誉等变动情况。若信息有缺失的,同步补充完整,以便全规办精准匹配专家。

建议所有在库专家今后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自行登录平台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三、具体实施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专家征选系统”(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为全规办统一的专家管理平台。

(一)新增专家申报

符合增补标准的专家请访问平台,进入“专家征选系统”,点击“新增专家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申报。

1.信息要求:专家提交的信息必须客观、准确、完整。

2.推荐流程:专家增补实行个人申请、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的推荐方式。

3.入库确认:全规办按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审核的专家正式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二)在库专家更新

在库专家可访问平台,进入“专家征选系统”,点击“在库专家更新”,通过“手机号+验证码”或“账号+密码”方式登录,自行编辑完善个人信息。

四、推荐时间

学校集中推荐截至2026年6月5日14:00。

联系电话:86908296

联系人:吴季洪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