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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25年09月29日来源 | 高等教育研究院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表彰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优秀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并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请各单位、部门精心策划,按要求推荐具有先进性、创新性与实用性且经过实践检验的成果。

一、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包含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研究生教育四类。申报成果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对提升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有明显成效。主要是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如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推荐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以本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主要完成人需全程参与成果设计与实施,成果完成人不超过7人。

2.申报资格:严格把关团队成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表现,且近5年未因思想政治问题、师德失范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教育教学过错等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处罚;确保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权属纠纷。

3.原创性与实效性:成果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创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针对教学改革痛点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经实践检验成效优良,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4.实践检验要求: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过程应具有持续性。

5.重复申报限制:已获往届校级及以上同等奖项且无重大突破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审说明

1.本届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项数量另行确定。

2.特等奖需在教育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取得特别重大育人效益,在国内有重大影响;一等奖需有先进理论指导,成效显著且推广价值高,在吉林省内有重大影响;二等奖需具备相应理论水平与实践成效,处于学校领先或先进水平。

3.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议,成果负责人使用PPT作现场陈述(时间5分钟以内),评审专家提问指导(时间3分钟)。专家组根据各成果提交的材料及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表决,形成推荐意见。

4.学校将从获得校级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学成果中依据限额按顺序报送吉林省教育厅,参加吉林省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四、申报材料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填报说明见附件2),纸质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申报人姓名+申报书。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申报人姓名+简况表。

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申报人姓名+汇总表。

4.《教学成果科学总结》(以下简称《科学总结》,5000字左右),纸质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申报人姓名+科学总结。

5.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申报人姓名+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电子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五、材料报送

1.以上申报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10月29日14点前报送至办公楼205室;电子文档,以部门为单位置于一个文件夹内,以部门名称命名,发送至29012610@qq.com(部门除提交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外,还须提交部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各1份)。不受理个人申报。

2.每项成果的《申报书》《科学总结》分别装订,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3.联系人:郭淑颖、袁佳琦

 联系电话:0431-86907177。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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