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近日,教育部就业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及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申请范围
教育部第一、二、三、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获批且已实施完成的项目。
(二)结题申请说明
1.第一期、第二期尚未结项的项目,需在本次全部提交结项,后续将不再组织前两期结项事宜。
2.第三期、第四期项目已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合作项目,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需继续实施项目至完成后申请结题。
(三)结题工作流程
第一期、第二期项目结题线下进行;第三期、第四期项目需登录就业育人平台进行线上结题。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中的《通知》。
二、典型案例推荐
由各分行业就指委组织开展就业育人项目典型案例遴选推荐工作,全国共推荐100个典型案例。
(一)推荐对象
前四期已成功立项,并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推荐条件
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项目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同一企业限推荐1项。
(三)推荐流程
典型案例由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联合自主申报,填写《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负责人学校公章后形成PDF扫描件。附送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图片、视频等材料。上述材料打包后由企业发送至对应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的流程自行联系企业负责人准备材料,把握好结题材料、典型案例推荐报送和系统提交时间,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和案例推荐工作。结题报告需经高等教育研究院审核并统一盖章。
办理地点: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袁佳琦 刘潇
联系电话:86908198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5年10月13日